江阳区残联建立残疾人辅具适配补助制度

日期:2020-05-29 浏览: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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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江阳区残疾人辅具适配的个性化需求,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推动建立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工作的通知》。按照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全省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残疾人辅具适配补助制度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和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进一步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江阳区残联结合实际,印发《关于建立残疾人辅具适配补助制度的通知》。
此次辅具适配补贴以“保基本、广覆盖、制度化”为基本原则,以普通型、大众化辅助器具为主,重点解决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的辅助器具需求,优先保障贫困残疾人、残疾儿童等重点人群。

凡持有江阳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申请的辅具与残疾等级和类别相匹配,符合辅具适配条件,且自愿适配辅具的泸州市江阳区户籍残疾人,均可享受该政策。

补贴标准方面,江阳区残联将辅具适配补贴按照辅具的用途分为假肢、矫形器、特殊辅具和其他辅具适配四个大类,其中,特殊辅具和其他辅具适配按照发票总金额的95%进行补助,补助的最高标准以辅具种类的不同而不同,其他辅具补助的最高标准同样按照辅具种类的不同进行补助。未列入四个大类中的辅具,由残疾人向镇街残联申请,经镇街残联请示区残联同意后,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补助。

该制度的出台,能够有效地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改善残疾人的日常工作、生活和提高康复效果,有力地促进残疾人康复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江阳区残联 章玲)